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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分钟 年华老去

 

日志

总有另一面

上一篇的那幅水彩画我相当喜欢,我喜欢水彩来表达那种通透的湿漉漉感觉的方式。不知道这个撑伞女人在等待的列车,真的会来么。

去买香蕉的时候,决定要买青的,因为这样子的没有被熏黄,估计葡萄也开始要买青的;买银耳也要买黄的,因为白的都会被怀疑被硫磺处理过,因此买干辣椒也不敢买红的,都挑那种黄黄的丑不拉叽的。世界越来越疯狂,估计剩女们挑人也是这个原则了。殊不知,那些当年感动的一塌糊涂的话儿,往往也能和旁人说起,也会一样的甜蜜温柔。

那些本来以为万无一失的事情,往往有着自己无法控制的另外一面,当然我们的内心也一样。人生不如意事,百分之一百。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3月31日, 星期六 12:32  回复(5) |  引用(0)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3月25日, 星期日 20:28  回复(0) |  引用(0)

做饭这档子事

姑且做一下分类吧,虽然我觉得这是很无聊。在做饭的方面见过三种男人,一种是老老实实的说自己不会做饭的,事实上他们确实是连先放油还是先放蛋都不知道的主;一种是夸自己做饭很不错的,其实也就马马虎虎,勉强能入口而已;一种是从不说自己做饭这档子事的,反而是他们做的令人赞叹。

阿添和阿冲就属于最后一种。

他们都是有固定女朋友或者是老婆的,两个人都有几个qq,每个qq上都有许多mm聊天,至于是什么关系的,那我就无从得知了。男人或者大抵如此。

大凡女人和男人说自己会做饭,都会隐隐带有一定的试探求偶性质吧,男人和女人说亦然。毕竟这是能让人大大加分的素质,能让本来平平的人的好感指数一路飙升。不过话说回来,所谓做饭乃情调乃艺术之言,不过是大男大女们调情之语罢了:因为他(她)们一个月难得下几次厨房,周末偶尔下一次厨房才变成为调剂生活。至于买菜洗碗这些费时又不浪漫却是必须的活计,不晓得他们是如何忽略不计的?不信你去问问那些每日周旋于锅台的主妇们,有谁认为做饭那是情调,那是艺术呢?

或者所谓艺术,大致是因为稀少,又加上自我标榜的缘故?

不记得从哪里看过一句话,“真正有气质的淑女,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,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,去过什么地方,有多少件衣裳,买过什么珠宝,因她没有自卑感。”

由此可证,我不是淑女。我也只会在心情好的时候,突发奇想才去做自己想吃的菜满足自己的胃口,不甚可口,于己悦心而已。

然后,去他的情调,去他的艺术吧。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3月15日, 星期四 13:53  回复(4) |  引用(0)

春醪

春悄悄的盛开了,是的,因为那些绿盛开了,不知不觉中大叶榕染绿了整个街道。

它是流动的,勃勃的,鲜活的。舒展的肢体里包蕴着春日未曾露面的阳光,闪耀着,那是完全不同于织染的色彩。

春眠不觉晓是真理,早上差点在公车上睡死。从小偶就是这种死掐着时间起床的人,不肯放过赖在床上的任何一分钟,为此没少被老妈骂。于是很想在这样潮湿的日子里找一本梁遇春的散文看,这位早夭的作家可谓是将迟起上升到了理论层次,将我等懒起族的心声彻底道出

“上帝在上,万物各得其所。”(鱼游水里,鸟栖树枝,我卧床上。)“你若使感到生活的沉闷,那么请你多睡半点钟(最好是一点钟),你起来一定觉得许多要干的事情没有时间做了,那么是非忙不可──“忙”是进到快乐宫的金钥,尤其那自己找来的忙碌。忙是人们体力发泄最好的法子,亚里士多德不是说过人的快乐是生于能力变成效率的畅适。”看,这借口多好。

《春醪集》是我大学一年级从学校那个破旧的图书馆中翻出的薄薄的作品集,梁遇春也远不是散文大家,但我至今仍然喜爱着里面的许多语句,虽然只是这么一点点,却像春天的绿一样浓郁得让人心醉。

“我觉得我们年轻人都是偷饮了春醪,所以醉中做出许多好梦,但是正当我们梦得有趣的候,命运之神同剌史的部下一样匆匆地把我们带上衰老同坟墓之途”,“再过几十年,当酒醒帘幕低垂,擦着惺松睡眼时节,我的心境又会变成怎么样子,我想只有上帝知道罢。我现在是不想知道的。我面前还有大半杯未喝进去的春醪”。

在这样的春日里,即使没有暖阳,泡一杯浓香的单丛,饮一盅春之美酒,未尝不是一件美事。

ps:。梁遇春《“春朝”一刻值千金》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3月13日, 星期二 14:40  回复(2) |  引用(0)

200

久未更新,发现这是个难产的的200篇博文,随便扯几句吧。200是个不错的数字。

没什么好纪念的,入春虽久矣如今的寒风又让我冻得瑟瑟,天哪,这好歹也是亚热带气候吧。

2004年到2007年,那些日子听上去似乎已经很久远了。我在这个小小的地盘上也呆惯了,虽然很早的时候,博客动力就已经属于没爹没娘没人要的孩子了。不再更新系统,不再扩充空间,好在能写字,能传图片,能放音乐,但对于我这种要求不高只希望版面简洁的人来说,足矣。那些花花绕绕的东西,还是年轻人用的好,比如Q-zone什么的。

见到大家热衷于把博客搬来搬去,我只能感叹于自己的懒惰和惯性:一个东西使用久了,总是有很深的感情,就像是那些每日必经的路线,似乎闭着眼睛都能摸到来去的路。

昨天三八妇女节,还在学校的时候被叫做女生节。一般这一天的时候学校会派发30元左右的东西,比如洗发水电话卡一类的。因为这种派发,虽不满于妇女的称谓,却也开始习惯过这个节日,毕竟,比号召叫的什么女人节还是要好听许多的。

昨天的收到鲜花,是我很少接触的粉红色,微雨中的玫瑰、康乃馨和香水百合,在我手中鲜嫩着美丽着。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3月9日, 星期五 15:16  回复(1) |  引用(0)

理解之同情?

记得刚入大学的时候,有一位教心理学与文学的教授曾说过,大凡对于世间的人和事,都应报以理解之同情的态度,我们便不会处处充满戾气与不满。闻之有所悟,始觉人情人性总相通之理。

昨天的时候,忽然开始有些疑惑此话正确与否。

对那些与我们毫不相干的人们,理解与同情甚至有时候有些无聊。就事论事,作为没有任何过错方的我们,想要去理解同情的冲动只会带来困扰。或许更有甚者,得到的只是更不可理解的回应。是的,我们也会生气的,因为那样的情况下,指责才是最自然的选择,我们似乎完全不必苛求自己不去指责。

只是,面对那些在我们看来觉得不可理喻的人和事,好奇心便会不由自主地探出头来。如何抑制住这种好奇心,才我最令人头疼的问题。幸好,我自问并未一开始就恶意揣测那些事情。或许,恶意揣测才是正确的?

胡适说:当我们无法理解一个谚语、一个笑话、一项礼仪,或一首诗时,我们便知道自己正触及某些事物。

但触及某些事物,徒增烦恼而已。不必为君子,亦大可不必升华自己。

毕竟,同情从某种意义上说,是一种令人反感的居高临下的态度。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3月1日, 星期四 13:52  回复(3) |  引用(0)

立此存照

从去年剪过头发开始,不晓得是不是俺很不爱收拾的缘故,一直被家人嘲笑为形象特像一五四青年。

不知道俺表哥这是个啥破电脑,qq都登不上,而且什么软件都没有,想弄弄照片处理好看点都不行,晕。不过这好歹绝对是本人猪年第一张照片,立此存照吧,怕被吓到者请自动屏蔽[em02]

手上那该是鸽子的鸟,俺去抓时它也不跑不飞,故与其合影一张。后我等也仔细检查过翅膀,并无受伤迹象,为何不飞甚是奇怪的。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2月19日, 星期一 12:16  回复(6) |  引用(0)

新年好

狗年屁颠屁颠的跑走了,偶挺高兴,因为本命年总算是过去了,我也无意做什么总结。过年嘛,就那么点意思,加上外面阴冷潮湿,谁也不愿出门喝西北风,于是大家只能无聊的打牌看电视,狂吃零食,用各种方式打发时光。

见到从小把我带大的爷爷奶奶精神不错,甚是欣慰。倒是很久没有和老妈睡一个被窝了,记得是五岁开始,我就学着自己一个人睡觉了吧。黑暗中两个人在暖和的被子里聊天聊到夜里两三点,是一件幸福的事。

贴一张那天在阳台上拍的烟花图吧。像我这种小时候被烟花伤到过手的人,肯定是没有胆子下去亲自放的,嘿嘿。

也祝大家新年快乐,心想事成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2月19日, 星期一 12:05  回复(2) |  引用(0)

花市将至

不知道老天是不是得了短期失忆症,年前的天气已经暖和的宛如初夏。街上隐约可见着短袖的人,太阳偶尔从阴霾密布的天空中探出来时,顿感灼热异常。

街边贩卖的盆花日复一日的变多,各式花果各自鲜艳着。一切都预示着一年一度的花市将至,对这里的人来说,也意味着这个年前最热闹的聚会将至。人们穿梭于花市觅芳踪,男买鸡冠花,女买桃花,大致是期盼着来年能走桃花运吧。可惜的是,以往不可能拖到这么临近除夕归家,所以这个聚会我也从来没有赶上过。

上午的时候和某人去逛宜家,纯粹公干,最后却在处理品那个角落里以半价搬了个桌子回家,很得意的。我总是喜欢逛宜家的,牵手在那些拥挤的样板房和古怪的小饰品间穿行,哪怕什么也不买。

一晃已是年二十六,明天是西方情人节。一直以来对节日,是有些恐惧而可能也有些期盼的。我痛恨春节繁琐的拜年礼节,却拿着两天后回家的飞机票;而对于情人节的鲜花,也许真如蔡琴所说,女人只有到了四十岁,才会真正想要收到鲜花。

无论何时何地,无论单身还是成双成对,心中有爱的人,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那群人。这只是个泊来的西洋节日,但它最大的意义并不是那些鲜花与礼物堆砌的繁华,它不过是每年都在提醒着我们,不要忘记了:Love is all. Liebe ist Alles.

所以,人最好不要错过两种东西???最后一班回家的车和一个爱自己的人。

Ps:我偶然闯入了一个地方。我觉得很诧异,那里就如同我的半个镜像。而且发现某人好像很气愤的去留言,汗。后来,那里就关闭了……

番薯姑娘,人不可以活在自我营造的世界里,许多人许多事,也许并非想象中那样。成为你自己,冬天的太阳其实很好。当然,如果你看得到我说的这些话。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2月13日, 星期二 19:55  回复(6) |  引用(0)

十年的铁达尼

十年前的铁达尼,那是Jack和Rose的传奇,那是电影史上的传奇。

十年前的我觉得他和她,是那么不般配的一对,Rose丰满成熟,Jack单薄青涩。十年后的今天明珠台重播这部电影的时候,我却惊愕于他们是如此般配,因为他们同时出现的情景色调是如此和谐。

第一次看这部电影,那还是我特地去出租碟片的地方租来的,盗版的效果并不好,而且是全家坐在沙发上看完的。我不爱这种观看方式,因为许多人在场的情况下,会让我不由得抑制在电影中本应投入的感情与泪水。但当时最终仍是落泪的,在Jack沉下去那段“Promise”。其实现在如果回忆起这段情节,依然是感动的。

沉淀过十年前的繁华与喧嚣,仍旧是一部经典的电影。那些愿意相信的东西其实并没变,只是一晃已经过去了十年。

中学时那个加拿大的外教,那个不管多冷进了教室都会脱到只剩到衬衫,然后一屁股坐在讲台上的家伙,给我们上了一堂关于铁达尼的课:大家来写一封,Rose给Jack的情书。

- 作者: forestin 2007年02月12日, 星期一 19:32  回复(1) |  引用(0)